持I-130签证进入美国的人,会在机场或者边境处获得他(她)的条件性永久居留身份。如果配偶选择持K-3签证入境,那么配偶必须递交一份I-485申请来转身份,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并加快融入美国社会的速度(这个程序就是所谓的“绿卡”申请)。这个申请的表格以及所需文件的繁琐度与I-130以及K-3申请非常类似。配偶的担保人必须满足更为严格的能支持其国外配偶的最低收入水平的I-864要求。移民官员将在转身份面试中最终决定这个国外出生的配偶是否有资格获得合法永久居留身份。几乎所有的夫妇都必须参加这个面试,让移民局相信他们的关系是基于真正的爱,并且他们的婚姻是真诚的。如果成功地通过这个面试,您的配偶将在30-60天内收到邮寄的真正的绿卡。
工作允许
在等待申请批准这段时间,K-3
/K-4签证持有者允许在美国工作。根据法律,工作允许会在入境时由美国边境处发放。但大多数的情况不是这样的,受益人必须在入境后提交I-765申请以获得工作允许。通常情况下,申请工作允许(“EDA”)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即使受益人
并不打算马上工作。因为,通常社会保险卡的批准是需要工作允许的,而在美国许多州,要想取得驾照又必须要有社会保险卡。
旅行权
K-3和K-4是多次入境签证,这就意味着在等待永久居留权的申请批准期间,不用再申请任何其他的许可就能够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旅行。K-3/4签证的持有者可以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旅行,而不用担心回美国的时候需要回美证或其他旅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