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F. Roth and Associates

K-1 Marriage Visa
豁免申请
早前签证逾期滞留

  签证逾期滞留(I-94卡过期后仍留在美国)会造成严重或轻微的后果,这根据案例的具体情况和环境而定。

  如果一个人持签证逾期滞留美国超过180天,那么这个人将被处以三年内禁止再次入境美国的处罚。

  如果一个人持签证逾期滞留美国超过一年,那么这个人将被处以十年内禁止再次入境美国的处罚。

  然而,有一些例外,如外籍人员18岁以下的滞留期间,或199741日以前的滞留期间不被计入滞留时间。此外,某些学生签证根据具体逾期时间长短也可能不算作逾期滞留。

  如果某外籍人员三年或者十年内被禁止入境美国,而此人同一位美国公民结婚,那这位公民就可以为自己申请基于“极度困难”的豁免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此“极度困难”是相对于其他有相似情况的美国公民来说的(就是说,和外籍人员结婚,但不能合法地一起定居)。您的痛苦必须是极端的而且特殊的,以使当局认为您应当获得豁免。这样的申请是可行的,但是您几乎肯定需要有经验的移民律师的协助。

犯罪记录

  一般来说,外籍人员曾有一个或多个犯罪记录是没有资格申请移民签证进入美国的。(非移民签证也有类似的限制,但是没有移民签证这么严格)。

  然而,这项禁止有一些例外:

  1.所犯的不是“道德败坏的”罪行(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一些法庭理解为等同于“卑鄙”、“堕落”、“邪恶”,但没有清晰明确的定义)

  2.所犯的是“纯粹的政治上的”罪行

  3.外籍人员曾:

    (1)在任何时候只触犯了一次“有违道德”的罪行;并且

    (2)没有被判处超过六个月以上的监禁(不管最后该判决执行的长度);

    (3)所犯的罪行最多只能定罪一年或一年以下。

  毒品走私犯没有资格申请签证。即使没有定罪,只要领事官员或移民官员知道或者有理由认为申请者涉及毒品交易,就不能获得签证。

  如果一个人到美国从事色情行业,或者在其申请入境前的十年内从事色情行业,不管是否曾被定罪,都将不符合申请资格。

  特赦和假释不会让禁令对罪行的限制有什么改变。对移民局来说,这些罪行的定罪没有什么改变。

  同样的,即使因为“延期宣判”,而抹去被告的记录,然而对于美国移民法来说仍然算定罪。

  即使没有被定罪,如果外籍人员承认其犯下的罪行,他(她)都将被禁止获得签证(这种情况甚至可能发生在领事馆面试前的体检,如果不知情的申请人承认之前有滥用毒品或其它罪行)。

因健康原因不合格
  患有以下公共卫生传染疾病,将导致申请人不合格:

              1.软性下疳

    2.淋病

    3.腹股沟肉芽瘤

    4.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

    5.汉森病(传染性麻风病)

    6.性病淋巴肉芽肿

    7.传染性梅毒

    8.传染性肺结核(TB)(临床表现活跃)

  此外,下列生理或精神状况的异常也会导致申请人不合格:

    1. 目前生理或精神状况异常,而且此异常伴随着有害行为。

    2. 过去有伴随着有害行为的生理或精神异常病史,并有再次复发的可能,或导致其他的有害行为。

  有害行为是指可能会或曾经威胁申请人或他人财产、安全或福利的行为。 

  有酒后驾驶记录(酒后驾驶或精神极度兴奋下驾驶)将导致政府对申请人进行调查,以确定此人是否有“伴随着有害行为的精神异常”

  对于一些可治愈的疾病(如肺结核),海外使领馆将可能安排申请人回家接受特定一段时间的系统治疗,再回来由“指定医生”复查,如果确认该病已经完全治愈,那么在不需要豁免申请的情况下就可以发放签证。

  大部分健康原因引起的不合格问题都可以申请豁免权,但不包括毒品的滥用和成瘾。在评估所有这些豁免申请的时候,政府部门的裁定者有义务保证移民者不会危害美国公共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并且不会因为允许该移民入境而导致任何级别的政府机构或美国纳税人的财政支出(除非在这些案例中争得美国权威部门的事先同意)。

  艾滋病申请人也必须出示以下内容:

    1.医学治疗已在美国安排好;

    2.申请人能认识到他(她)疾病情况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3.申请人要提供医疗咨询的证明;

    4.申请人还需表明其了解艾滋病传播途经的知识。

  此外,艾滋病申请人的豁免申请,对于“接受政府救济”方面有特别大的障碍。在豁免申请被进一步考虑之前,申请人在美国的担保人亲属必须说明能够为艾滋病患者提供的大约500.000美元和终身健康护理费用的经济来源和(或)健康保险。

  一个会威胁自身或他人安全的生理或心理异常的申请人,通过提交资料让政府相信其疾病已经彻底恢复,依然可能获得豁免权。

《亚当沃尔什儿童保护暨安全法》

  《亚当沃尔什儿童保护暨安全法》规定,那些被判“对未成年人造成特定伤害”的申请人将不符合移民身份申请的标准,这些行为包括:

    A)涉嫌绑架未成年人(除非是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所为)。

    B)涉嫌非法囚禁未成年人(除非是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所为)。

    C)引诱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

    D)利用未成年人参加性表演

    E)引诱未成年人从事卖淫活动

    F)美国法典中18 1801条描述的视频露阴癖者。

    G)拥有、生产、或散布儿童色情资料。

    H)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或者通过网络促使或尝试这种行为。

    I)任何本质为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的行为。

  使领馆官员有义务明确申请人的犯罪记录,这是发放K签证和亲属移民签证的前提条件。如果申请人存在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行为,那么政府在决定是否处以禁令以前,会要求他(她)提供在美国的指纹以获得更多的信息。

  只要申请人能够使政府相信申请人不会对受益人或者申请的其他受益人构成任何威胁,那么根据《亚当沃尔什法案》提出豁免申请也是可能的。豁免申请被否决后是不能上诉的。

其他禁止入境和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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